关于承德市机关事业单位
工人技师评审材料报送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中直有关部门:
按照《关于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审材料报送的通知》要求,对今年技师评审组卷报档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档人员
2013年度双及格但未参加评审及评审未通过人员和2015年参加考试成绩双及格人员。
二、组卷报档要求
各县区人社局、市直、中直单位,要按照技师的申报条件,做好参评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组卷报档工作。要求提供的档案材料如下:
1、《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审一览表》纸制和电子版各一份(详见附件一)。由各县区人社局、市直、中直单位主管部门填写,其填表顺序为:一是按行业分组表的组别分组编制(详见附件二);二是按行业工种排列顺序编制;三是同一工种按准考证号由小到大顺序编制。
2、参评人员需建档上报,一人一档,其封面按统一的格式填写(详见附件三)。档案材料包括:
(1)《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审表》一式两份(表上贴照片);
(2)工作业绩和技术业务总结一份(2000字以内);
(3)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4)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取得高级工以来的获奖证书、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成果证书、技术比赛名次证书、劳动模范证书等有关证书(含高级技工班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7)参加工作证明(如招工表、入伍表、工龄认定表等)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单位章;
(8)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9)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用于办理技师证书(照片贴在A4纸上,并写上单位、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各县区人社局、市直、中直单位主管部门人事处审核,并在所有申报材料的复印件上加盖印章。除技师评审表和证书原件外,其他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依次装订成册,建立个人评审档案。
3、直接推荐参评人员材料。依据审批过的《直接推荐参评工人技师资格认定表》,填写《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审表》(一式两份),单独组卷报档,组卷报档材料要求同上。
三、报档时间
2015年10月8-13日,具体时间是:8日承德县、宽城县、丰宁县、双桥区;9日隆化县、围场县、滦平县、双滦区;10日平泉县、兴隆县、营子区;12-13日市直、中直及部队。
四、报档地点: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工考部
五、其他
按照省通知要求,申报参评人员每人应缴纳评审费160元,在报送技师评审材料的同时一次交清。
附件:1、《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审一览表》
2、工人技师行业分组表
3、工人技师评审档案封面
承德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