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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和职业资格考试

 

 

 

 

         关于做好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5]38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版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6号)精神,为做好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7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

二、我市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717日至8517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zg.cpta.com.cn)或 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我市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4日17时30分。

报考人员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按照属地原则各县由各县职改股,各市直单位由人事部门收齐后于8月6、7日到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都统府大街16号原邮局工会楼103室)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完成后由我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当场明确告知其网上缴费时间。报考人员在告知时间内从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

我市考试中心不再进行现场收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81417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已经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且最终缴费不成功导致报名失败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请本市考生详细阅读以下内容:1、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对应责任。2、国家承认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3、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4、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单位名称,且在兼职单位工作年限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5、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1030-11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三、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及冀职改办字[2000]36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等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使用,以备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39元。

八、2015年度经济考试用书在内容、品种及防伪措施上均有调整。考试大纲采用互联网形式公开发布,不再出版纸质实体书。发布方式有2种:一是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将提供经济考试大纲的电子书,购买考试用书的考生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二是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将以网页形式发布经济考试大纲,供公众免费浏览。考试用书和考试辅导用书仍以纸质图书形式出版,内容作了较大幅度的修订,种类不变。

九、为方便考生订购考试用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中增加了经济考试用书订购功能。在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订购考试用书,如需订购可通过订购考试用书功能,进入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订购,以便尽早得到正版考试用书,并享受正版图书增值服务。

网站售书咨询电话:400-606-6496,00-6496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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